
請問為什么不是應付職工薪酬的計稅基礎=賬面價值1000萬-未來期間按稅法可抵扣的900=100萬?而是 應付職工薪酬的計稅基礎=賬面價值1000萬-未來期間按稅法可抵扣的0=1000萬?
答: 工資薪金比較特殊,雖然期末尚未發放,但是次年1月肯定發放的,此時并未匯算清繳 所以當期抵扣金額是900,未來可抵扣為0
老師,我想問一下應付職工薪酬不是允許扣除嗎?為什么賬面還跟計稅基礎一樣呢?按照計稅基礎=賬面價值-可抵扣金額
答: 你好,因為會有計提和實際發放不一致的情況,如果沒有實際發就不能扣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應付職工薪酬為什么計稅基礎和賬面價值有時候一樣有時候不一樣
答: 同學你好,賬面基礎是計提的。
應付職工薪酬期末余額為3200萬元,當期允許扣除2400萬元,剩余800萬元可以留以后期間扣除,賬面價值和計稅基礎分別是怎么計算的
老師,應付職工薪酬為100萬,允許當年稅前扣除為90萬,超過金額未來不允許稅前扣除,為什么負債賬面價值是100萬,負債的計稅基礎也是100萬,90萬不扣嗎?老師,為什么在扣除10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