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您好,我們跟一家公司2016年簽了一份合同,當時對方公司給我們多開27萬發票,2017年開票,2018年簽定了一份補充協議,2020年針對前面兩個合同簽定結算協議。 約定結算款為200萬,實際上是對補充協議的結算,但開票173萬,這樣可以嗎?
答: 你好,這樣也是可以的
請教下,如果協議結算期是三個月,實際結算為4個月,有無問題?
答: 你稅按協議的交就沒問題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老師您好,請問采購合同和實際最終結算的金額不一致,定制產品有更改,發票按實際開具,請問合同需要加補充協議還是?原合同備注最終以實際結算為準的字樣
答: 同學你好 需要加補充協議
直接拿協議或者合同之類的掛賬了,這種情況可以嗎?我一直以為是只有拿正規的發票或者結算、決算單之類的才可以掛賬,這種單單以一份合同或者協議掛賬的可以嗎
老師,請教個問題,我在以前的公司已退休,現在上班的公司要簽合同,我說我不用再交社保,行政說要交,像我這種情況是不是應該根據實際情況重新簽訂勞動協議?謝謝
我公司與13年銀行簽訂了一份貸款協議,以當時評估價值為4000萬的商鋪作為抵押物貸款,當時合同簽訂的額度是2600萬,實際放款1500萬,現在想要求用戶回復2600的貸款額度,有哪些文件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