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第一題說,得經過三分之二以上人同意,第二題說不需要其他人同意,感覺有點矛盾
答: 同學你好, 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即可以約定其他情形。注會考試非常嚴謹,按照此準確法條記憶,去年注會經濟法就有考到此考點。同學加油!
老師,第一題說,得經過三分之二以上人同意,第二題說不需要其他人同意,感覺有點矛盾
答: 你好,同學,第一題說,得經過三分之二以上人同意,第二題說不需要其他人同意,感覺有點矛盾,具體題目呢?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這兩個是不是互相矛盾一個說按份共有不需要通知其他共有人有處分自由 一個說處分時要2/3以上人同意
答: 您好,圖1說的是轉讓是自由的,圖2說的是改性質 按份共有若是轉讓,可以不需要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但是若是要改變對共有財產的性質之類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