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情況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答: 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是指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外出生產經營之前,持稅務登記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稅務機關按照一地一證的原則,核發《外管證》,《外管證》的有效期限一般為30日,最長不得超過180天。 就是建筑勞務發生在外地時候用的
企業取得《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在異地從事經營活動,如何開具發票?
答: 在外地繳納2%增值稅后,回機構所在地開發票,繳納剩余增值稅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是在外地納稅,還是回原地納稅呢?
答: 在外地預繳,在注冊地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