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您好,我們簽訂的合同履行時間為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合同金額12萬/年,共24萬。現在要給對方開發票,我可以開24萬嗎?還是21年的三個月先不能開?
答: 你好,如果你的進項稅充足,可以全部開,如果進行稅不充足,建議分批開具。
老板簽訂的合同金額都大于開票金額,說是以后發票增量好弄,這樣有什么不妥
答: 你好,最好是做到一致,萬一以后查合同與發票開具情況,這樣不是不一致了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你好,簽訂合同的金額要比發票金額多三百塊,這個可以的嗎?
答: 你好 既然有合同 開票需要按合同來開的 實際業務發生的多少


向著幸福的方向 追問
2020-06-18 16:24
黎老師 解答
2020-06-18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