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江老師
職稱: 高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2020-06-15 17:30
計算方法一:
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當期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的收入+(應收賬款期初余額-應收賬款期末余額)+(應收票據期初余額-應收票據期末余額)+(預收賬款期末余額-預收賬款期初余額)-當期因銷售退回而支付的現金+當期收回前期核銷的壞賬損失
計算方法二:
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當期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的現金收入+當期收到前期的應收賬款+當期收到前期的應收票據+當期的預收賬款-當期因銷售退回而支付的現金+當期收回前期核銷的壞賬損失上述公式中的各項目,除壞賬損失外,均包括商品銷售收入和提供勞務收入同時收到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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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 =營業收入+本期發生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 應收賬款(期初余額-期末余額)(不扣除壞賬準備)+ 應收票據(期初余額-期末余額)+預收款項項目(期末余額-期初余額)-本期由于收到非現金資產抵債減少的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的金額-本期發生的現金折扣-本期發生的票據貼現利息(不附追索權)+收到的帶息票據的利息。
2017-11-30 17:11:37

計算方法一:
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當期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的收入%2B(應收賬款期初余額-應收賬款期末余額)%2B(應收票據期初余額-應收票據期末余額)%2B(預收賬款期末余額-預收賬款期初余額)-當期因銷售退回而支付的現金%2B當期收回前期核銷的壞賬損失
計算方法二:
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當期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的現金收入%2B當期收到前期的應收賬款%2B當期收到前期的應收票據%2B當期的預收賬款-當期因銷售退回而支付的現金%2B當期收回前期核銷的壞賬損失上述公式中的各項目,除壞賬損失外,均包括商品銷售收入和提供勞務收入同時收到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2020-06-15 17:30:34

同學你好
這個是分類之前的
2023-08-27 06:14:02

你好!可以看一下計算公式
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營業外收入相關明細本期貸方發生額+其他業務收入相關明細本期貸方發生額+其他應收款相關明細本期貸方發生額+其他應付款相關明細本期貸方發生額+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2019-08-15 11:19:53

不能根據科目余額表直接編制現金流量表
2019-07-11 13: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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