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關于合伙企業設立分支機構的問題,以下論述正確的是( )。A.合伙企業不同于公司,因此不能設立分支機構B.合伙企業設立分支機構,應當申請登記,辦理營業執照C.合伙企業分支機構的行為后果由同意設立分支機構的合伙人承擔D.合伙企業分支機構的行為后果要由該分支機構獨立承擔參考答案:B請問合伙企業分支機構的法律行為后果由誰承擔
答: 合伙企業的分支機構沒有法人地位,其經濟上的責任由分支機構與合伙企業共同承擔,如企業無法承擔,則由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光看營業執照能看出是否為合伙企業嗎?如果不能怎樣知道成立的公司是不是合伙企業?
答: 你好同學是可以看出來的,性質那里是有限責任公司 還是股份有限公司 (合伙是合伙企業)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請問合伙企業為什么不設置法人的說法,營業執照上面只顯示“執行事務合伙人”
答: 因為合伙人企業分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是要和企業一起承擔連帶責任的。而企業法人只要全額出資,企業如果有什么問題(比如破產),是不需要和企業承擔連帶責任的。


Ellen 追問
2020-06-08 13:42
樸老師 解答
2020-06-08 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