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ABC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審計甲公司2019年度財務報表,A注冊會計師是項目合伙人,審計項目組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記錄了函證相關的審計情況,部分內容如下:(1)A注冊會計師在函證應收賬款時,在詢證函中沒有列出賬戶余額,而是要求被詢證者提供余額信息,是為了發現應收賬款高估的錯報。(2)對于甲公司的關聯方交易,A注冊會計師僅函證關聯方交易的交易金額。(3)被詢證者將回函直接寄至被審計單位,被審計單位將其轉交給注冊會計師,考慮到信封完整,并未顯示有打開的痕跡,因此A注冊會計師認為該回函是可靠的。(4)出于出具審計報告時限的考慮,A注冊會計師要求部分債務人直接向甲公司回函,但收到回函的人員應立即將詢證函回函交給注冊會計師,并且不允許私自拆封詢證函。(5)A注冊會計師通過跟函方式獲取了乙公司的回函。要求:(1)針對上述第(1)至(4)項,逐項指出A注冊會計師的做法是否恰當。如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2)針對事項(5),A注冊會計師可以實施哪些審計程序。
自信的盼望
于2020-06-06 11:13 發布 ??100513次瀏覽
- 送心意
小小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
2020-06-06 11:47
學員你好:
(1)解答如下:
第(1)項中,A注冊會計師做法不對,應當在詢證函中列出函證金額;
第(2)項中,A注冊會計師做法不對,除了函證關聯方交易金額,還應當函證關聯方關系、關聯交易內容、關聯交易合同關鍵條款等;
第(3)項中,A注冊會計師做法不對,根據審計準則,詢證函必須由被詢證單位直接郵寄至會計師事務所;不能郵寄至被審計單位,防止被審計單位篡改、私刻公章等情況發生;
第(4)項中,A注冊會計師做法不對,不能由于時限制簡化審計程序,所有詢證函必須由事務所審計人員親自從事務所發出,回函必須直接由被詢證單位直接回函至會計師事務所;
(2)解答如下:
針對跟函,A注冊會計師應當親自制作、攜帶銀行詢證函、介紹信、工作證、身份證等能證明事務所工作身份的資料和被審計單位人員一同前往被函證單位;在函證過程中應當觀察被函證單位地址和工商注冊地址是否一致;不一致需詢問不一致原因;函證過程中需查看被函證單位工作人員工牌、整個函證過程應當親自參與,不能中途離開,函證完畢之后應當自行帶回事務所,不能由被審計單位攜帶。
相關問題討論

正在解答中請稍等
2022-05-05 10:59:16

(1)恰當。
(2)不恰當。注冊會計師所確定的總體審計方案類型應依據對被審計單位風險評估的結果。
(3)不恰當。由于實質性分析程序單獨并不足以應對特別風險,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細節測試,或者將實質性分析程序與細節測試結合運用。
(4)不恰當。如果通過實質性程序并未發現某項認定存在錯報,這本身并不能說明與該認定有關的控制是有效運行的。
(5)不恰當。如果由于不可預見的情況無法在存貨盤點現場實施監盤,注冊會計師應當另擇日期實施監盤,并對間隔期內發生的交易實施審計程序。
2020-06-18 16:22:16

C
【答案解析】 選項A,對以電子形式收到的回函(如傳真或電子郵件),由于回函者的身份及其授權情況很難確定,對回函的更改也難以發覺,因此可靠性存在風險。注冊會計師和回函者采用一定的程序為電子形式的回函創造安全環境,則可以降低該風險,不必要求一定寄回原件。選項B,只對詢證函進行口頭回復不符合函證的要求,因為它不是對注冊會計師的直接書面回復;選項D,除非有充分證據表明應收賬款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而言是不重要的,或者函證很可能是無效的,否則,注冊會計師應當對應收賬款進行函證。
2020-02-25 21:24:52

.如果注冊會計師認為取得積極式函證回函是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的必要程序,則替代程序不能提供注冊會計師所需要的審計證據
2020-03-07 16:08:26

(1)恰當。
(2)不恰當。注冊會計師所確定的總體審計方案類型應依據對被審計單位風險評估的結果。
(3)不恰當。由于實質性分析程序單獨并不足以應對特別風險,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細節測試,或者將實質性分析程序與細節測試結合運用。
(4)不恰當。如果通過實質性程序并未發現某項認定存在錯報,這本身并不能說明與該認定有關的控制是有效運行的。
(5)不恰當。如果由于不可預見的情況無法在存貨盤點現場實施監盤,注冊會計師應當另擇日期實施監盤,并對間隔期內發生的交易實施審計程序。
2020-06-18 16: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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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老師 解答
2020-06-06 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