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業2020年4月發生以下業務: (1)提現80000元,準備用作差旅費借支款; (2)多余現金4萬元存入銀行; (3)對外采購原材料,已經入庫,不含稅金額6萬元,增值稅0.78萬元(實際成本法核算),支付一張轉賬支票予以結清貨款; (4)對外銷售商品一批,不含稅金額為8萬元,增值稅為1.04萬元,收到對方支付的銀行承兌匯票一張; (5)結轉商品銷售成本,成本為5萬元; (6)建造生產線一條,領用工程物資一批,金額為13萬元; (7)計提用于產品生產的專利權攤銷費,金額為4萬元; (8)計提辦公大樓折舊費,金額為8萬元; (9)企業購買一批股票,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購買價款為600萬元,另外支付3萬元交易費用,均以轉賬支票支付; (10)企業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從600萬元降低到540萬元。 【本題全部分錄答案以萬元表示,除“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需要寫出明細專欄和“交易性金融資產”需要寫出明細科目之外,其他會計科目一律只寫一級科目】
干凈的秋天
于2020-06-05 11:08 發布 ??776次瀏覽
- 送心意
暖暖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稅務師,審計師
2020-06-05 11:32
你好,需要做好了發給你
相關問題討論

你好,需要做好了發給你
2020-06-05 11:32:37

你好,金融商品轉讓按規定以盈虧相抵后的余額作為銷售額的賬務處理。金融商品實際轉讓月末,如產生轉讓收益,則按應納稅額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如產生轉讓損失,則按可結轉下月抵扣稅額,借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等科目。交納增值稅時,應借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額,則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
2019-04-02 18:03:17

進項稅、銷項稅一般指營改增前傳統增值稅應稅項目的征收,適用范圍:進口、批發、生產、銷售環節的有形動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是營改增后針對金融商品轉讓新設科目
2019-04-09 11:41:14

您好,這個是這樣的,在貸方表示應繳納多少,而不是實際繳納多少
2022-03-18 21:36:19

購入時 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但是 這個并不是購入金融資產本身的進項稅 而是發生交易費用的進項稅 是允許抵扣的 而轉讓的話 采用的是差額征稅的模式 所以 看起來有些復雜 是為了 和一般的銷項稅 有所區別的
2019-12-03 21: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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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5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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