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業(yè)2018年度實現(xiàn)銷售收入1000萬元、利潤總額200萬元,全年發(fā)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yè)務招待費支出10萬元,持有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3萬元,除上述兩項外無其他納稅調整項目。已知企業(yè)所得稅稅率為25%。計算該企業(yè)2018年度企業(yè)所得稅應納稅額。
認真的荔枝
于2020-06-04 21:15 發(fā)布 ??5170次瀏覽
- 送心意
暖暖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稅務師,審計師
2020-06-04 21:19
業(yè)務招待費扣除限額10*60%=6
1000*0.005=5
納稅調增10-5=5
相關問題討論

個人所得稅與企業(yè)所得稅是二種不同的稅,各自適應各自的法律。個稅沒有調整招待費的規(guī)定
2019-10-11 09:06:21

招待費的扣除標準是招待費的60%48萬 和收入的萬分之五 30萬 孰低原則
所以企業(yè)蘇所得稅等于(1000%2B50)*25%
2020-06-10 14:17:58

業(yè)務招待費扣除限額10*60%=6
1000*0.005=5
納稅調增10-5=5
2020-06-04 21:19:54

你好,廣告費限額=6000*15%=800,納稅調增=975-900=75
業(yè)務招待費限額:6000*0.5%=30,37.5*60%=22.5,納稅調增=37.5-22.5=15
2019年度應納所得稅額=(280%2B75%2B15)*25%
2020-07-05 11:11:03

6000*5%。=30萬元 80*60%=48萬元 取低者 為30萬元 調增50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1000%2B50=1050萬元
應納稅額=1050*25%=262.5萬元
2020-06-10 14: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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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師 解答
2020-06-04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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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4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