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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當空照
于2020-06-04 16:32 發布 ??2000次瀏覽
maize老師
職稱: 初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2020-06-04 16:38
沒有好的辦法,需要添加申報才可以稅前扣除,你這個要是長期的,臨時工可以按工資薪金申報個稅,按月發工資,有考勤,這個,根據這個工資表算個稅,分錄和全職是一樣的,
太陽當空照 追問
2020-06-04 16:42
終于等到你了汪老師,那我現在如果納稅申報的話,比如一個工人兩個月的工資7000,也就是我們要給他結算7000,我怎么申報呢?個稅申報系統里能按兩個月算的嗎?還是只能按一個月算
maize老師 解答
2020-06-04 16:54
這個看你們幾時發的,2個月一起發的?假設3月入職,那這個5月發2個月的,那這個也不需要交個稅,你這個3月,減除費用這個5月生成是1萬了,本期收入填寫是7000 ,這個最好是按月發一個月一個月發這樣
2020-06-04 17:06
就是3月入職,但是5月份端午節才發工資,工資是兩個月的一共7000,怎么在個稅申報系統里體現是兩個月的呢?入職日期填到3月份就可以嗎?這些工人沒有繳納社保,可以在個稅里申報不
2020-06-04 17:16
你這入職時間填寫3月,本期收入填寫7000 ,沒有交社保,需要看你們那邊社保查的嚴不嚴這個,要是非全日制也是按工資薪金申報, 一、非全日制用工作定義 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關系 1.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勞動合同的履行。而全日制用工勞動者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九條) 勞動者通過依法成立的勞務派遣組織為其他單位、家庭或個人提供非全日制勞動的,由勞務派遣組織與非全日制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關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勞社部發〔2003〕12號) 2.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而全日制用工的,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九條) 3.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三個月以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其他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法》第七十條) 4.規定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而全日制用工的,雙方當事人應當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法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一條) 5.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從事非全日制工作,應當在錄用后到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錄用備案手續。《關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勞社部發〔2003〕12號) 6.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檔案可由本人戶口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的公共職業介紹機構代管。《關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勞社部發〔2003〕12號)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資支付 1.規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而全日制用工勞動者執行的是月最低工資標準。(《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并報勞動保障部備案。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應當綜合參考以下因素:當地政府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當地政府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未包含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因素的,還應考慮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測算方法為: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20.92÷8)×(1+單位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比例之和)〕×(1+浮動系數)。《關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勞社部發〔2003〕12號) 2.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而全日制用工的,工資應當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資支付可以按小時、日、周或月為單位結算。《關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勞社部發〔2003〕12號) 四、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保 1.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 2.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3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 五、非全日制用工的報酬個稅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令第707號)(第六條)) 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令第707號)(第六條)) 綜上述,用工單位支付非全日制用工的報酬應該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六、具體政策規定 【非全日制用工概念及勞動合同關系】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九條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勞動合同法》第七十條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約定試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一條非全日制用工的終止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二條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報酬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社保】 《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社會保險法釋義》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的,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規定,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后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靈活就業,是與正規就業相對而言的就業狀態。按照有關政策文件的規定,主要是指在勞動時間、收入報酬、工作場所、保險福利、勞動關系等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業化和現代工廠制度基礎上的傳統主流就業方式的各種就業形式的總稱。靈活就業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1)非正規部門就業,即勞動標準、生產組織管理及勞動關系運作等均達不到一般企業標準的用工和就業形式。例如,家庭作坊式的就業。(2)自雇型就業,有個體經營和合伙經營兩種類型。(3)自主就業,如自由職業者、自由撰稿人、個體演員、模特、獨立的中介服務工作者等。(4)臨時就業,如家庭小時工、街頭小販、其他類型的打零工者。 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是指與用人單位依法訂立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的用工形式。本法規定“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是因為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也屬于職工,一般來說,他們也應像全日制職工一樣在所在單位參加社會保險。但考慮到有的非全日制職工可能在同一單位只就業很短時間,比如一個月都不到,有的還與多個用人單位訂立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因此,這樣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可以按自由職業者的身份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 由于靈活就業形式有多種,無法一一列舉,所以本法中只列舉了“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兩類,并以“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概括之。 《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http://www.shui5.cn/article/53/1288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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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臨時工工資是發放當月進行申報個稅還是一年一次性申報?
答: 發放的次月要進行申報的
老師,臨時工工資我賬上發放后,需要給他申報個稅嗎
答: 你好,需要給臨時工申報個人所得稅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工地的臨時工工人工資怎么發放啊老師,要是發放的話大概10萬多左右,每個人如果申報個稅系統的話,好幾個月的工資要上萬了,工人還都不想交個稅,該怎么處理好呢
答: 沒有好的辦法,需要添加申報才可以稅前扣除,你這個要是長期的,臨時工可以按工資薪金申報個稅,按月發工資,有考勤,這個,根據這個工資表算個稅,分錄和全職是一樣的,
老師,我公司上月做活動雇了80多位臨時工,并發放了工資,我需要幫他們申報個稅嗎
討論
老師,我們公司有一部分臨時工2-4月的工資,工資表這周才剛剛統計上來,項目上已發放工資,但已過個稅申報期,可不可以不做個稅申報,如果不申報的話,會有什么風險嗎?因為是臨時工,工資都沒有超過5000的。
請問,雇臨時工發放工資,申報時怎么才能少交個稅
老師,安裝公司找的臨時工發放工資,個稅還需要申報嗎?謝謝老師
企業這幾個月比較忙,所以有聘請臨時工。臨時工工人工資用現金發放,請問這個現金發放需要在個稅系統里申報嗎?
maize老師 | 官方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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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當空照 追問
2020-06-04 16:42
maize老師 解答
2020-06-04 16:54
太陽當空照 追問
2020-06-04 17:06
maize老師 解答
2020-06-04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