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大海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2020-05-19 15:22
你好,兩者區別:
(1)規范的目標不同。
會計準則規范的目標主要是解決會計要素如何進行確認和計量的問題,同時也規范會計主體應當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而會計制度規范的目標主要是解決會計要素如何進行記錄和報告的問題。確認和計量是記錄和報告的前提條件,后者是在前者的基礎上進行的,沒有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記錄和報告就不可能。
(2)適用的范圍不同。
會計準則適用于股份公司的會計處理,而會計制度適用于所有企業。即使在美國也未要求股份公司以外的企業嚴格執行公認會計原則,我國已經發布的會計準則中,要求所有企業執行的也是少數。
(3)規范的具體內容和可操作性強弱不同。
由于規范的目標不同,決定了各自規范的具體內容不同。會計準則規范的內容主要是對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進行“定性”的規定,例如在準則中我們常常看到這樣的語言:該項收入(或費用)“計入當期損益”。至于記錄到哪個科目,則由會計人員自己去判斷。而會計制度規范的內容則具體得多。毫無疑問,準則的可操作性較差,制度的可操作性較強。同時,從準則和制度規定的內容來看,準則是對某一類業務的確認和計量加以規定,而制度是對某一類企業或全部企業的各類業務的會計處理進行具體規定。
(4)對會計人員的素質要求不同。
由于可操作性程度不同,準則要求會計人員具有較高的職業判斷能力,而制度對這方面的要求相對較低。
(5)在會計規范體系中的層次不同。
準則和制度是兩個不同層次的規范,前者(尤其是會計基本準則或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制約后者。根據會計法律法規權威性和內容的不同,我們可以將其層次關系作以下劃分:會計法是第一層次,財務會計報告條例是第二層次,會計準則是第三層次,會計制度和財政部制定的補充規定或暫行規定是第四層次。





風鈴 追問
2020-05-19 15:39
大海老師 解答
2020-05-19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