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我們公司18年要讓材料公司開票進來,之前一直沒開過來,現在最遲在匯算清繳前開過來的話是可以5月31號前開過來可以嗎
彪壯的睫毛膏
于2020-04-29 16:51 發布 ??821次瀏覽
- 送心意
文文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2020-04-29 16:52
可以5月31號前開過來,匯算清繳前須開過來
相關問題討論

你好!是直接在成本里面調減
2018-04-27 10:17:08

1.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
2.財務報表;
3.備案事項相關資料;
4.總機構及分支機構基本情況、分支機構征稅方式、分支機構的預繳稅情況;
5.委托中介機構代理納稅申報的,應出具雙方簽訂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機構出具的包括納稅調整的項目、原因、依據、計算過程、調整金額等內容的報告;
6.涉及關聯方業務往來的,同時報送《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
7.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納稅人采用電子方式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的,應按照有關規定保存有關資料或附報紙質納稅申報資料。
8.實行跨地區經營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由統一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的總機構,按照上述規定,在匯算清繳期內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進行匯算清繳。分支機構不進行匯算清繳,但應將分支機構的營業收支等情況在報總機構統一匯算清繳前報送分支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總機構應將分支機構及其所屬機構的營業收支納入總機構匯算清繳等情況報送各分支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
9.經批準實行合并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企業集團,由集團母公司(以下簡稱匯繳企業)在匯算清繳期內,向匯繳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匯繳企業及各個成員企業合并計算填寫的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以及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有關資料及各個成員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統一辦理匯繳企業及其成員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2019-07-09 08:57:44

財務報表,調整事項經濟業務 ,賬簿明細等
2017-03-21 16:29:37

可以5月31號前開過來,匯算清繳前須開過來
2020-04-29 16:52:37

賬上有16萬元的暫估原材料,發票在匯算清繳前,無法開具,就是在匯算清繳時,需要調增應納稅所得額,補交企業所得稅。
2021-03-12 10: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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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9 16:53
文文老師 解答
2020-04-29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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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9 16:56
文文老師 解答
2020-04-29 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