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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詢一下,就是我們單位是不動產租賃,與商戶合同簽訂是2019.7-2020.7月,房租已全部收回的,也全部開票了,我是要按年度確認年收入還是按開票直接確認收入呢?
租金不動產,合同租賃期限是從1.1-12.31但是給了租戶半年的免租期,免租期沒需要確認收入嗎?這半年的免租期需要做什么折扣或者成本處理嗎
我們公司主要是不動產租賃,我們已經把房子出租了并且收到租金,但是還沒有開發票,那我們需要先掛預收,在開發票確認收入嗎,那稅方面我們是先要什么嗎,具體需要怎么處理


豆豆同學 追問
2020-04-20 15:27
豆豆同學 追問
2020-04-20 15:29
玲老師 解答
2020-04-20 15:33
玲老師 解答
2020-04-20 15:33
豆豆同學 追問
2020-04-20 15:35
玲老師 解答
2020-04-20 15:44
豆豆同學 追問
2020-04-20 16:28
玲老師 解答
2020-04-20 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