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購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價款中包括土地使用權和建筑物價值的,且無法按公允價值合理分配,應當全部作為固定資產,確認計量。請問此條準則深層用意是什么?如果全部作為無形資產核算會有哪些不妥?
答: 你好 就是土地使用權也作為固定資產來核算,不能全部計入無形資產的,因為建筑物是屬于固定資產,購買的主要是建筑物。
購入的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用于自建房屋,繳納房產稅時無形資產使用權是否記入房產原值?核算上是否轉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使用權?
答: 土地計入無形資產,不計入房產原值,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建造房屋建筑物時計提的土地使用權的攤銷為什么我要記錄固定資產,這部分不是無形資產的攤銷嗎?不應該記錄在損益科目嗎?
答: 你好,因為是為了蓋建筑物買的,所以折舊的金額計入固定資產成本


加勒比海帶 追問
2020-04-19 16:15
答疑蘇老師 解答
2020-04-19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