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宋生老師
職稱: 注冊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2020-04-09 17:16
您好!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第三條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相關問題討論

小規模之前稅率是3%的,現在是1%。
2021-06-30 10:49:19

您好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
財稅〔2016〕12號
教育部、水利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準,現將擴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二、免征上述政府性基金后,各級財政部門要做好經費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關部門和單位預算,保障工作正常開展,積極支持相關事業發展。
三、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執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2016年1月29日
2019-06-29 10:32:35

月報月收入不超過10萬和季報季收入不超過30萬免教育費附加和地方
教育費附加。在此基礎上 小規模城市維護建設稅減按50%征收
2020-03-17 11:54:36

你好,有的小規模可以減半,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月銷售額10萬,或者季度銷售額30萬,免地方教育和教育附加。
2020-01-03 09:27:21

你好,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月不超過10萬是減免的,城建稅不減免。
2019-09-15 08:18:21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精選問題
獲取全部相關問題信息
Dear梅 追問
2020-04-09 17:18
宋生老師 解答
2020-04-09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