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何江何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高級會計師,稅務師
2020-04-07 17:05
近日,廣東省地方稅務局發布《關于廣東省殘疾人等個人所得稅減征規定的公告》。其中明確,殘疾人、孤老、烈屬按應納稅額減征80%的個人所得稅。
對此,惠州市地稅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政策是在為殘疾人等納稅人“減負”,目前惠州已經開始執行。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以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相關減免,享受最新的優惠政策。
因臺風造成個人重大損失也可申請減免
惠州市地稅局相關負責人說,此次公告明確了個人所得稅的減征對象和減征幅度。其中一類是殘疾人、孤老、烈屬(以下簡稱殘疾人等)。這類納稅人可享受多種優惠。
該負責人介紹,對于殘疾人等,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應納稅額減征80%的個人所得稅。稅收法律法規對上述所得另有減征規定的,按減征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后,再按此規定計算減征個人所得稅。
此外,殘疾人等個人取得的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合伙人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也可享受相關減免。
其中,年應納稅所得額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按應納稅額減征100%的個人所得稅;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應納稅額減征60%的個人所得稅。實行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合伙人以及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者可享受個人所得稅減征優惠。個人減免稅額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超過9萬元。
惠州是臺風、暴雨洪澇等自然災害多發區域,今后由于這類情況導致個人重大損失的,也可以申請減免稅。
惠州市地稅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公告規定,因風、火、水、地震等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個人,以扣除保險賠款后的實際損失額為限,給予減征應納稅所得額。減免稅額最高不超過受災當年度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款的80%。
是這樣的同學。





謝文 追問
2020-04-08 14:12
何江何老師 解答
2020-04-08 14:17
謝文 追問
2020-04-08 14:20
何江何老師 解答
2020-04-08 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