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關于個稅匯算清繳我想請教一個問題,公司一個員工在填專項附加扣除時沒有享受到完整的扣除,比如他的子女教育可以扣除12000元,但實際他只填了5000元的扣除,在做匯算清繳前,他應該在哪里修改補充子女教育信息呢?
達9438365
于2020-04-02 18:41 發布 ??1999次瀏覽

- 送心意
maize老師
職稱: 初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2020-04-02 18:51
不是填報嗎,那個開始日期對不對,對會自動生成12000
相關問題討論

您好
等3月直接做匯算清繳
2022-02-20 16:37:49

你好,如果 有交多的可以退稅
2020-03-10 14:57:59

您好,子女教育全年都是可以扣除的,起始時間填寫上高中的時間即可
(1)子女年滿3周歲以上至小學前,不論是否在幼兒園學習;
(2)子女正在接受小學、初中,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技工教育);
(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2020-06-07 22:51:38

你好 根據匯算規定:六、辦理方式
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辦理方式:
(一)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二)通過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納稅人向扣繳義務人提出代辦要求的,扣繳義務人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由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0年4月30日前與扣繳義務人進行書面確認,補充提供其2019年度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自考本科是可以的;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
(三)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以下稱“受托人”)辦理,受托人需與納稅人簽訂授權書。
扣繳義務人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現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扣繳義務人或受托人辦理更正申報,也可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2020-02-24 20:39:37

你好,: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2020-06-08 15: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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