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事人未按照規定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卻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申請再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請老師舉一個案例
答: 你好,同學。 就是你欠人家10萬,普通訴訟時效3年 人家超過3年起訴,他是不能勝訴的,但是在法院審理時,卻判他勝訴,你沒有提出這時效過。 你后面再去要法院 再審,你說當時你忘記說三年時效過,法院 不支持你了
不是說仲裁裁定后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在提出申請復議嗎?那他為什么這里又說仲裁裁決或當事人不可以向原仲裁委員會申請復議的?
答: 你好 可以向上一級仲裁委員會申請復議,但是不可以向原仲裁委員會申請復議。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你好,老師。我聽李老師講課的時候說仲裁是“一裁終局”,就是說一旦仲裁裁決作出以后,就不能再次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即民事訴論)。,但是我又看到后面怎么又說裁決作出之后,如果當事人有異議的,又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答: 一裁終局,就是說同一事項,一旦仲裁裁決后,就不用再次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當然如果仲裁程序錯誤,或當事人對此事項有異議,不能促仲裁了,但可以向人民法院上訴,取消仲裁結果。一方不履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的,確保仲裁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