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好,問個問題呢,夫妻離婚后,夫妻婚姻期間的共同房屋過戶給對方和婚生子共有,是否需要交房產稅、契稅、個稅等稅,有無具體法律規定?謝謝!
答: 同學好,不需要交納相關稅費
夫妻離婚后,夫妻婚姻期間的共同房屋(五套)過戶是否需要交房產稅、契稅、個稅等稅,有無具體法律規定?謝謝!
答: 需要辦理更名過戶,但是需要先協議離婚后,在協議中明確房產的歸屬。離婚析產過戶不需要繳納各項稅收: 參見國稅函〔1999〕391號批復文件規定: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征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對離婚后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征收契稅。 既然不是房產轉移行為,共有房產更名時增值稅、個所得稅、契稅全部不是征稅范圍,但需要交點過戶工本費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老師您好 房屋占用使用費交房產稅嗎
答: 你好,房屋占用使用費交房產稅嗎——不需要,不擁有房屋產權不需要交房產稅


安詳的小蝴蝶 追問
2020-03-30 10:40
英老師 解答
2020-03-30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