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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老師,新公司籌建期,員工由集團公司派遣,工資、保險、人事關系等均在原單位,這類員工發生的機票、火車票的費用于新公司報銷,稅款是否可以享受進項稅額抵扣?
國企,水務集團公司銷售自來水的稅率多少,是按銷售貨物13%核算銷項稅,可以抵扣什么進項稅嗎;還是按照簡易征收的稅率6%,不再進項稅抵扣?
合同是簽的集團公司,項目開票,核算是以分公司,現在進項發票別人開的是集團公司,而這個項目不屬于集團公司核算,那么這些進項發票可以直接放分公司做成本嗎(不抵扣)?


11yanyu 追問
2020-03-27 16:40
玲老師 解答
2020-03-27 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