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019年采購一批原材料,款項已支付,材料已驗收入庫,但2019年未取得發票。應當如何記賬?2、2020年收到上述原材料發票,發票開票日期為2019年。如果原材料已領用銷售,和未領用,分別應當如何記賬?
答: 1、暫估入庫時: 借:原材料——暫估 貸:應付賬款——暫估 2、 收到發票后: ①先進行沖銷: 借:原材料——暫估(紅字) 貸:應付賬款——暫估(紅字) ②再按發票入賬: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老師:我暫估的原材料是不是2020年5月之前取得發票(假如開票日期為2020年5月15日,匯算時就不用調增
答: 需要在你做匯算清繳之前哈,這個最好是早點啊,那系統不穩定造成匯算清繳逾期那就不好了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請問購入原材料,對方開的手工發票把我公司的單位名稱開錯了,開票日期也沒有填寫,這種發票我只有退回去嗎,不能入稅帳,對嗎?
答: 是的,發票信息不全


隨風 追問
2020-03-27 10:58
樸老師 解答
2020-03-27 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