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賒銷合同約定收款日期是2019年12月31日。雙方在2019年沒結算無法確認收款金額。銷貨方未開發票未收到貨款。到2020年雙方結算可以確認收款金額。應該什么時候交銷項稅
答: 根據規定,賒銷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的日期,繳納增值稅。 但是,你們這個情況又特殊,因為在約定日期,金額不確定。 而且未開票未發貨。所以,2020年再交銷項稅啦
老師,公司采購了一批100萬的貨,沒有發票,也沒有合同、收據之類的,現在銷售出去要開銷項發票,能開嗎? 如果可以開,不會給虛開發票鉆漏洞嗎?
答: 你好 采購了有這個業務 就可以開票出去 。 只是匯算調整你們的成本。 可以開。 這個不是虛開發票 到時把采購的單子和收據合同等做附件備查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這個月的銷項發票比合同多開了2分錢。那和銀行不符了怎么辦?
答: 您好!沒關系的。你當做現金收支就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