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好,同一個法人在2019年內注冊過三家公司,注冊資金分別是1000萬,100萬,500萬。這個法人想把前兩個公司注銷,第三個正常營業,請問涉及哪些清算,法人、章程上的股東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答: 你好 股東承擔出資金額的小限責任
公司有實繳注冊資金500萬想給法人或股東轉300萬,公司和股東需要交什么稅?
答: 你好 公司實繳的資本不就是股東出資的么?不存在公司將資本轉給股東,應是股東之間的轉股。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你好 公司新開沒多久 認繳100 原法人和股東繳0元 那后面注冊資金應現法人嗎 那公司之前有合同債務要誰承擔 有案子過程中變更的
答: 如果說是認繳的話,后面的資金有現在的法定代表人進行,承擔之前的合同債務的話,原股東他并沒有實際繳納資本,那么這個按照他之前的股份比例進行承擔。


漠漠 追問
2020-03-17 14:10
玲老師 解答
2020-03-17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