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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交回的預借差旅費余額,會計科目是用其他應收款?這個屬于資產類科目,費用增加計入借方,減少計入貸方,那么交回的余額是屬于增加還是減少,應計入借貸哪方?借貸總是搞混淆,有什么竅門嗎?
是在錄入時發現的額。這個短期借款是負債 應該是年初余額加上貸方發生額減去借方發生呀·按照等式關系 應該是 年初余額30萬+貸方本年累計-借方本年累計=年初余額
進項稅額借方余額58310.4減免稅借方1150.00進項稅額轉出借方36182.76轉出未交未交增值稅借方41529.82銷項稅額貸方101288.41,根據這些余額計算本月需交的增值稅計算公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