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請問這道題為什么這樣算
不忘初心
于2020-02-29 15:20 發布 ??1728次瀏覽


- 送心意
克江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注冊會計師,稅務師
2020-02-29 15:48
你好,可以參考如下,具體哪個不清楚,你給指出來,答案還是寫的比較清楚的。
舊房計算土地增值稅應注意的問題進行分析。一、讓舊房準予扣除項目的確定(一)轉讓舊房能提供評估價格的。根據財稅字[1995]48號文件的規定,轉讓舊房可扣除的項目金額包括三項:一是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是指在轉讓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時,由政府批準設立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重置成本價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價格。評估價格需經當地稅務機關確認):二是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繳納的有關費用:三是在轉讓環節繳納的稅金。此外,納稅人支付的評估費用準予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扣除。(二)轉讓舊房不能提供評估價格但能提供購房的。根據財稅[2006]21號文件的規定,納稅人轉讓舊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評估價格,但能提供購房的,經當地稅務部門確認,《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第(一)、(三)項規定的扣除項目的金額,可按所載金額并從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每年加計5%的計算。對納稅人購房時繳納的契稅,凡能提供契稅完稅憑證的,準予作為“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予以扣除,但不得作為加計5%的基數。即轉讓舊房不能提供評估價格但能提供購房的扣除項目金額也包括三項:一是購房所載金額(實際上包含了《條例》中第六條的“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以及“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兩部分):二是加計扣除金額(加計扣除金額=購房所載金額×5%×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的年數):三是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包括轉讓舊房時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契稅以及教育費附加,上述四稅及附加均必須提供相應的完稅憑證)。(三)轉讓舊房既沒有評估價格又不能提供購房的。二、轉讓舊房應納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方法轉讓舊房應納土地增值稅的計算,可按下列方法進行:(一)確定轉讓舊房的應稅收入;(二)確定轉讓舊房準予扣除的項目金額;(三)計算轉讓舊房的土地增值額;(四)計算轉讓舊房的土地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之比,確定適用稅率及速算扣除系數;(五)計算應納土地增值稅(應納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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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9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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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9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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