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1月份員工領了6000元年終獎,2月份才申報個稅,這6000元年終獎無論是單獨計算還是并入綜合所得申報個稅,都是要交稅了,是嗎? 如果把年終獎在1月份的時候報,并入綜合所得,有可能就不用交稅,是嗎?
葉子
于2020-01-21 13:55 發布 ??1783次瀏覽
- 送心意
郭老師
職稱: 初級會計師
2020-01-21 13:56
年累計收入不到六萬的不用交個稅的
你合并到工資申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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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累計收入不到六萬的不用交個稅的
你合并到工資申報的
2020-01-21 13:56:21

年收入小于十二萬元的免做個稅匯算清繳
2020-06-23 15:20:12

對的,是如此的呢啊學員
2020-07-02 19:54:12

1、其中小括號里的“工資 - 三險一金 - 個稅免征額”通常被稱為“應納稅所得額”或“應納稅額”
2、工資:即初始收入(合同上所寫的收入)
3、三險一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不算在這里)
4、免征額:自2011年起,免征額由2000元上調至3500元(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5、稅率:由3%上漲到45%,有7個等級,分別與7個不同區間的應納稅所得額對應
6、速算扣除數:由0上漲到13505,也有7個等級,與不同稅率相對應
2018-08-08 14:11:48

假設某單位的A、B、C三位員工,年終獎分別為3萬元、5萬元和10萬元。
A先生案例:2019年獲得年終獎3萬元,年終獎個稅的算法為,30000÷12=2500元,2500元適用現行稅率表的3%稅率,A的年終獎應交稅30000×3%-0=900元。
B先生案例:2019年發放年終獎5萬元。B年終獎的個稅算法為,50000÷12=4167元,4167元適用現行稅率表的10%稅率,B的年終獎應交稅50000×10%-210=4790元。
C先生案例:2019年獲得年終獎10萬元,C年終獎繳納個稅的算法為,100000÷12=8333元,8333元適用現行稅率表的10%稅率,C的年終獎應交稅100000×10%-210=9790元。
2019-12-11 17: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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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子 追問
2020-01-21 14:00
郭老師 解答
2020-01-21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