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20-01-14 14:12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第二條:
二、企業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權,對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應當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答:企業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權(不包括股權分置改革中持有的限售股權),對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將該限售股權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或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企業在確定上市公司限售股權公允價值時,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有關公允價值確定的規定執行,不得改變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的公允價值確定原則和方法。
本解釋發布前未按上述規定確定所持有限售股權公允價值的,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進行處理。
《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
第三十六條 對按照本準則規定應當以公允價值計量,但以前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企業應當在其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時改按公允價值計量,相關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按照本準則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八條 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與套期保值有關外,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在該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可供出售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采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的現金股利,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損益。
與套期保值有關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的處理,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保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