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我們接到稅局電話,說我們公司個稅申報的工資金額與賬載工資金額不一致,要求更正,我不明白為什么兩者一定要一致呢?我們公司是2018年7月份成立,工資發放方式是當月工資次月發放。2018年7月當月沒有發放工資,但7月份我預提了工資進成本(當然預提工資與實發工資不一致時,我會進行調整)。到8月20日經過考核結算后才給員工發放7月份的工資。8月份申報7月份個稅時我是0申報。9月份申報8月份發放的工資,也就是說7月的工資,8月發放,9月申報。按照這種模式,我2018年7-12月預提工資成本的有6個月,實際申報個稅雖說也是6個月,但有一個月是為0申報。所以差額就在這里。我記得以前有個文件,說是在匯算清繳前只要發放預提的工資,就不需要調整。那又怎么會兩者一定在一致呢?因為個稅申報會滯后,如12月份的工資,在次年1月份發放,在次年2月份申報。
簡單的燈泡
于2020-01-11 22:04 發布 ??2277次瀏覽
- 送心意
馬老師
職稱: 初級會計師,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相關問題討論

對,他們是他們說你去找他們問,哪里不一樣。你就給他們這樣解釋!不一定他們的就對,說不定他們還沒你熟悉!
2020-01-12 06:47:24

你好!
是的。比如1月份工資,1月底計提
2月發放,3月申報
2020-03-30 23:23:47

4月申報,這個3月發這個是4月申報,
2020-03-09 11:09:13

這個具體看你稅局那邊,看你申報系統那邊可以選擇所屬期是10月不這個扣除就是5000,要是不能你看你稅局那邊前臺可以去申報不。
2018-10-12 11:40:25

您好,6月零申報,7月按匯總申報。
2020-06-28 09:20:03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精選問題
獲取全部相關問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