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年12月開具了發票 相對應金額的款項也已收到,但尚未發貨(2020年1月份發貨),會計上不滿足收入的確認條件 去稅務局咨詢過稅務局要求企業所得稅按開票金額申報,那會計上該怎么處理 稅會差異如何處理。如果會計上沒確認收入 所得稅又確認了,2020年是不是又出現了稅會差異(會計賬面上收入比所得稅賬面上大)
答: 借銀存貸主營業務收入,代轉銷項
開票了但是不符合確認收入條件,暫未確認收入增值稅已確認繳納。但是稅務系統提示企業所得稅疑點,企業所得稅申報收入金額與稅控系統金額不符。這種情況應該如何處理呢?
答: 您好,您是具體什么情況,不符合確認收入的條件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老師。我們收到了半年的房租。而且也已經開票了。想問一下我們這個月就要確認收入嗎,企業所得稅按照開票金額全額交還是說我們可以分攤每個月去交企業所得稅
答: 你好 分攤到各個月份就可以的


郭老師 解答
2020-01-09 13:19
fairy°菇涼 追問
2020-01-09 13:24
fairy°菇涼 追問
2020-01-09 13:25
郭老師 解答
2020-01-09 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