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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美
于2020-01-09 10:24 發布 ??1585次瀏覽
汪晨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2020-01-09 10:32
你好,就是比如你的進項稅額是100元,允許你加計抵減10%,則你本期可以抵減的金額為100+100*10%
江南美 追問
2020-01-09 10:36
不是15%?
汪晨老師 解答
2020-01-09 10:38
你好,有15%和!10%2種的。你們公司適用那種就用哪種
2020-01-09 10:39
謝謝,有詳細依據嗎?
2020-01-09 11:07
你好,《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第七條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本公告所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四項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2019年4月1日后設立的納稅人,自設立之日起3個月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自登記為一般納稅人之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納稅人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后,當年內不再調整,以后年度是否適用,根據上年度銷售額計算確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7號)第一條規定,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15%政策)。第二條規定,本公告所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生活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2019年9月30日前設立的納稅人,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間的銷售額(經營期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經營期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自2019年10月1日起適用加計抵減15%政策。納稅人確定適用加計抵減15%政策后,當年內不再調整,以后年度是否適用,根據上年度銷售額計算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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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加計抵減是什么意思?
答: 你好,就是比如你的進項稅額是100元,允許你加計抵減10%,則你本期可以抵減的金額為100+100*10%
允許生產,生活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這是什么意思
答: 就是當期的進項稅,還可以加計抵扣10%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加計抵減是什么意思
答: “加計抵減”是此次增值稅改革出臺的新政策。主要是指符合條件的從事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的稅收政策
加計抵減是什么意思呢?
討論
老師,在計算所得稅時,不允許稅前扣除是什么意思,和不允許扣除是一個意思嗎
15%加計抵減是什么意思?下一年的進項可以抵減,是這意思?
加計抵減,什么意思
老師,加計抵減是什么意思
汪晨老師 | 官方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 4.98 解題: 21990 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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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美 追問
2020-01-09 10:36
汪晨老師 解答
2020-01-09 10:38
江南美 追問
2020-01-09 10:39
汪晨老師 解答
2020-01-09 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