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計算這個個稅的時候,上面現在繳納的金額,和下面的不一致?以哪個為準?
予醉伴花眠
于2020-01-08 15:12 發布 ??1043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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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洛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20-01-08 15:16
您好,你需要點重新計算,這2個金額是一樣的才對。
相關問題討論

您好,你需要點重新計算,這2個金額是一樣的才對。
2020-01-08 15:16:06

計算年金繳納個稅數額和年金繳納基數的具體步驟是:首先,按照國家規定,計算出納稅人實際收入,包括補貼等收入金額;然后,減去國家允許減除的個人所得稅項目,計算出應納稅收入額;再然后,從應納稅收入額中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出稅前扣除額;最后,根據年金繳納基數,按照稅務部門頒布的稅率表計算出年金繳納個稅數額。拓展知識:稅務部門在依法征收年金繳納個稅的同時,還會實施減稅政策,通過降低個稅等稅率,減輕出生、收養孤兒等特殊家庭的負擔。應用案例:2021年,國家稅務總局提出,未在稅收居民地居住180天及以上的境外人士可以減免個稅申報,且每人可減按稅前扣除3000元。
2023-02-20 11:56:10

《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辦法》(國稅發[1995]065號)規定:"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付給2%的手續費.扣繳義務人可將其用于代扣代繳費用開支和獎勵代扣代繳工作做得較好的辦稅人員."又《關于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知》(財行[2005]365號)文第六條第六款規定,"'三代'單位所取得的手續費收入應該單獨核算,計入本單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適當獎勵相關工作人員." 《財政部關于金融企業財務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金[2004]122號)一、國有金融企業收到稅務部門支付的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手續費,應按照實行收支兩條線的管理原則,計入"營業收入--手續費收入".以前年度末列入營業收入核算并有手續費收入結余的,應將結余部分全部計入"營業收入--手續費收入
年終獎
一次性獎金的計算方法,見國稅發(2005)9號文件:
(一)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后的余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二)將雇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本條第(一)項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征稅,計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今年的暫時還沒有出,出了學堂第一時間發通知
2018-12-15 16:22:22

您好
稅法規定根據合同簽訂金額計算繳納
實際工作中 有的企業根據不含稅金額計算繳納
2019-11-27 14:34:24

1.工資、薪金所得稅款計算方法
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需要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預繳稅款。具體方法為:
(1)計算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對居民個人,按照其在本單位截至當前月份工資、薪金所得的累計收入,減除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計算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具體公式: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2)計算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
根據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對照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查找適用預扣率和速算扣除數,據此計算累計應預扣預繳稅額,再減除累計減免稅額和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如果計算本月應預扣預繳稅額為負值時,暫不退稅。納稅年度終了后余額仍為負值時,由納稅人通過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具體公式: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案例3
某職員2015年入職,2019年每月應發工資均為10000元,每月減除費用5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為1500元,從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假設沒有減免收入及減免稅額等情況。以前三個月為例,應當按照以下方法計算預扣預繳稅額:1月份:(10000-5000-1500-1000)×3%=75元;
2月份:(10000×2-5000×2-1500×2-1000×2)×3%-75=75元;
3月份:(10000×3-5000×3-1500×3-1000×3)×3%-75-75=75元;
進一步計算可知,該納稅人全年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為30000元,一直適用3%的稅率,因此各月應預扣預繳的稅款相同。
案例4
某職員2015年入職,2019年每月應發工資均為30000元,每月減除費用5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兩項專項附加扣除共計2000元,假設沒有減免收入及減免稅額等情況。以前三個月為例,應當按照以下方法計算各月應預扣預繳稅額:
1月份:(30000–5000-4500-2000)×3%=555元;
2月份:(30000×2-5000×2-4500×2-2000×2)×10%-2520-555=625元;
3月份:(30000×3-5000×3-4500×3-2000×3)×10%-2520-555-625=1850元;
2019-06-09 14: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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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8 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