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我們公司有一個員工,2019年的全年收入未超過6萬元,但這一月份的正常工資收入減除附加扣除還有6000元,另外發2000元的年終獎,如果這2000元的個稅放在2月份申報的話,不管是合并還是作為一次性獎金,要交80多的個稅。我想問下,這2000元可以放到2019年作為合并報稅嗎?這樣的話就不用交個稅,如果可以,請問是怎么操作?
雨卓金
于2020-01-08 08:14 發布 ??883次瀏覽
- 送心意
小惑老師
職稱: 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2020-01-08 08:16
你好,你這個是哪月發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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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是的 繼續教育可以專項扣除的 。 還有就是匯算的話 滿足以下要求可以不匯算的 二、無需辦理年度匯算的納稅人
經國務院批準,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94號)有關規定,納稅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一)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二)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
2020-06-11 12:19:17

你好,你這個是哪月發放的
2020-01-08 08:16:52

你好,還是需要申報下的。
2020-06-30 15:15:56

你好,這個需要做匯算清繳的
2020-03-31 21:37:23

你好,是應發工資金額,就是扣除五險一金的金額
2022-01-05 19: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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