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現在不是個稅所屬期2019年12月么,我還沒有報個稅。現在有一個問題,所屬期1月申報工資35300.2,2月48860.2。但是累計數是76920.4。我核對了一下,正好差了三個非正常的人。1月工資有,2月工資沒有。這種該怎么辦?累計數確實不合計已經離職的人嗎?
答: 離職的不再累計,里面可以忽略。
今天6月7日進行所屬期5月的個稅計算申報,取數為4月工資表中的數據,4月當月有新入職員工A及新離職員工B,5月當月有新入職員工C及新離職員工D,6月當月有新入職員工E及新離職員工F,請問ABCDEF六位員工中哪幾位的人員狀態(正常/非正常)需要在進行所屬期5月個稅計算申報前更改?
答: 你好,因為申報所屬期是5月,稅局不管是幾月的工資,同意默認是5月份的工資,所以提報人員是工資表上的,也就是企業實際的4月工資表人員,將A和B維護就可以了,至于CDEF是下月及下下月申報時維護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5月份申報4月工資個稅,4月份有人員離職,個稅系統上要把這個人選為非正常嘛?還是等到6月份申報5月工資個稅的時候再選
答: 4月如果 有工資就要正常申報 申報完5月再改成非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