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咨詢一個問題:之前年度工程,發票已開且確認收入,相應稅款已交。現在結算值小于所開發票額,差額這塊應該如何處理?是否可以直接做壞賬?稅務上能不能認可?
害羞的曲奇
于2019-12-25 11:29 發布 ??470次瀏覽
- 送心意
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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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中大多數情況一般都是在開票后的次月進行納稅申報時候繳稅。
下列商品銷售,通常按規定的時點確認為收入,有證據表明不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除外:
(1)銷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辦妥托收手續時確認收入。
(2)銷售商品采用預收款方式的,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預收的貨款應確認為負債。
(3)銷售商品需要安裝和檢驗的,在購買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裝和檢驗完畢前,不確認收入,待安裝和檢驗完畢時確認收入。如果安裝程序比較簡單,可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
(4)銷售商品采用以舊換新方式的,銷售的商品應當按照銷售商品收入確認條件確認收入,回收的商品作為購進商品處理。
(5)銷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續費方式委托代銷的,在收到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
2015-12-22 13:06:04

沒有發票的話就要轉到營業外的哦
2019-12-25 11:54:09

如果沒開發票,可以將發出商品確認收入。
2018-11-03 15:23:58

您好,應該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未約定的,按照完成服務的時間,先開具發票,按照開具發票時間
2020-05-16 21:00:48

可以不作廢,一般情況下,確認收入以發票金額為準,但假如你的發票金額大于你實際收到的合同金額,那就以你實際的合同金額為準
2017-08-10 16: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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