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專票丟失登報后還需要去稅局交罰款嗎?
珠珠4209
于2019-12-23 15:06 發布 ??810次瀏覽
- 送心意
小黎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19-12-23 15:06
您好,不需要登報了 現在也不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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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需要登報了 現在也不交罰款
2019-12-23 15:06:38

《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九)未按照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的。
2019-10-14 18:41:16

你好 看當地稅局的規定 丟失發票或者擅自損毀發票的,按以下標準予以處罰: (一)對企業每份增值稅專用發票處200元罰款,累計不超過1萬元罰款;每份普通發票處100元罰款,累計不超過1萬元罰款; (二)對個體工商戶每份增值稅專用發票處50元罰款,累計不超過5000元罰款;每份普通發票處30元罰款,累計不超過5000元罰款; (三)對既涉及增值稅專用發票又涉及普通發票的,累計罰款額不得超過本條第(一)、(二)項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最高罰款限額; (四)對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以下罰款
2019-02-14 15:04:00

(2020年1號公告)對這個問題進行了明確:納稅人丟失發票的發票聯、抵扣聯后,已無需前往稅務機關申請開具《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可憑相應發票的其他基本聯次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退稅憑證或記賬憑證。簡言之:
1、同時丟失發票聯和抵扣聯,用對方加蓋發票專用章的記賬聯復印件作為入賬和抵扣的憑證。
2、丟失抵扣聯,發票聯復印件當做抵扣聯,作為抵扣憑證。
3、丟失發票聯,抵扣聯復印件當做發票聯,作為入賬憑證。
2021-06-24 11:40:52

根據您咨詢的問題看不出購貨方丟失了發票聯還是丟失了抵扣聯,還是全部丟失。發生丟失后,您可以依照《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二十八條執行。明確購銷雙方丟失專用發票的責任后,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對丟失發票的一方進行處罰。.
2017-06-22 18: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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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珠4209 追問
2019-12-23 15:07
小黎老師 解答
2019-12-23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