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19-12-17 16:03
①持股比例從10%增加20%得30%;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
即:公允再認定(假定先賣再買)
a長期股權投資初始入賬成本:原股權投資公允價值+取得新投資而應支付對價的公允價值
b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的差額,以及10%那段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公允價值變動全部轉入“投資收益”
c初始投資成本(X)∽∽按追回投資后全新的投資比例×被投資單位追加投資日期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Y):
如果X>Y ,為正商譽,不調整長期股權賬面價值;
如果X<Y,為負商譽差,額調整長期股權賬面價值,并計入營業處收入.
②持股比例從30%增加40%得70%;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多次交易完成企業合并
A同一控制情況下:
在合并日,根據合并后應享有被合并方凈資產在最終控制方合并財務報表中的賬面價值的份額,確定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長期股權投資入賬初始成本=被投資方賬面凈資產×70%(X)→→30%賬面+40%賬面(Y),這兩個數對比:
如果X>Y,其差額則計入“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如果X<Y,其差額順序沖減: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
30%那一段時間產生的其他綜合收益、其他資本公積在合并日不做處理,待處置時才處理。
B非同一控制下
長期股權投資入賬初始成本=30%賬+40%公允;30%那一段時間產生的其他綜合收益、其他資本公積在合并日不做處理,待處置時才處理。
注意:在個別財務報表中(以上是以個別報表計算),應當以購買日之前所持被購買方的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與購買日新增投資成本之和,作為該項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在合并財務報表中,對于購買日之前持有的被購買方的股權,應當按照該股權在購買日的公允價值進行重新計量,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投資收益。
③持股比例從10%增加60%得70%;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多次交易完成企業合并
A同一控制情況下:
長期股權投資入賬初始成本=被投資方賬面凈資產×70%→→10%賬面+60%賬面,這兩個數對比,如有差額,順序沖減:資本公積(溢價)→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10%那一段時間產生的其他綜合收益、資本公積在合并日不做處理, 待處置時才處理。注意:此處金融資產轉長投是以賬面價值轉,而其他情況下轉換時金融資產是以公允價轉。
B非同一控制下(公允再認定)
長期股權投資入賬初始成本=10%公允+60%公允;
10%產生的公允與帳面差額、10%那一段時間產生的其他綜合收益、其他資本公積都要轉入“投資收益”。
④持股比例從70%減少40%得30%;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只有這種形式下的轉換才要追溯調整)
★先將結余股份當初的成本法追溯為權益法,再按權益法進行后續計量。
a初始投資成本大于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屬于通過投資作價體現的商譽部分,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負商譽),一方面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調整留存收益。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盈余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b被投資方盈虧的影響,調整分錄:
截止至減資當年初的被投資方實現損益的歸屬
借:長期股權投資 (結余股份×凈利潤)
貸:盈余公積(結余股份×凈利潤×1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結余股份×凈利潤×90%)
★減資當年初至減資當日被投資方損益歸屬:以上分錄貸方:投資收益
★如果虧損做相反分錄。
c追溯投資分紅的影響:
借:盈余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長期股權投資(分紅數×結余股份)
★減資當年分紅影響。則借:投資收益
d被投資方其他綜合收益或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的追溯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綜合收益 貸:其他綜合收益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⑤持股比例從30%減少20%得10%;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再認定(假定先賣再買)。
10%股份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喪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之日的公允價值入賬,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同時,終止采用權益法核算時,原來計入“其他綜合收益”“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全部轉入“投資收益”。
⑥持股比例從70%減少60%得10%;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再認定(假定先賣再買)。
假定先售出長期股權投資,再購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即公允再修正;10%股份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以喪失控制之日的公允價值入賬,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只能放入“其他綜合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