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是15號發放工資,所以申報個稅是時候是這樣申報的,例如我們是12月發放11月的工資,但是申報的卻是10月份的個稅,這樣有沒有什么問題。而且現在新個稅實行,那我1月份報的是11月的個稅,所以我12月份的工資是2月份申報,所以12月份的工資可以扣除專項附加嗎?
答: 只要是2019年1月份實際發放的工資 不管是發放的哪個月的 都可以扣除專項附加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上月申報個稅發工資時忘了扣除個稅,本月扣除補扣除個稅后發放的工資,在這個月申報個稅時,需要按照應發工資減去個稅后的數作為應發工資申報嗎?
答: 需要按照應發工資減去個稅后的數作為應發工資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