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有條件的承兌,視為拒絕承兌,不承但付款責任,對嗎?
答: 不承擔付款責任這句話是錯的
由于票據是偽造的,因此票據從出票起就無法律效力,也就是無效,無效的票據,保證人、承兌人、付款人有權不承擔任何責任,這時候與票據上的條件無關了,老師是不是這樣的
答: 你好,是的,就是這樣理解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關于商業匯票的承兌,帶條件的承兌視為拒絕承兌,但拒絕承兌者不承擔付款責任嗎?
答: 如果承兌商業匯票的付款人在承兌時附有條件,則該匯票被視為拒絕承兌,而不能夠理解為附加條件無效——因為匯票時無條件的支付命令,因此,付款人必須無條件的承兌或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