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好,請教一個問題,就是交營業稅的企業如果銷售自已使用過的舊貨(包括固定資產或其它物品)如何計稅。比如:某酒店5月份銷售了十臺使用過的空調,售價20000元,同時還銷售了二十張退下來的大圓桌子,售價10000元,請問這兩種銷售如何計稅,謝謝老師
答: 按3%的征收率減按2%計算征收增值稅
銷售稱舊貨是指(自己公司使用過但沒有入固定資產(含舊汽車、舊摩托車和舊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答: 含舊汽車、舊摩托車和舊游艇在之前的稅法中規定這些是不能抵扣進項稅的,所以出售的時候有繳稅是按照4%減半征收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銷售舊貨,如何界定為舊貨?
答: 就是已經使用過的貨就是舊貨,不是沒有用過的貨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