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朋友跟別人合作開廠,準備去辦營業執照,別人的 問
是否牽連需看具體情況: 正常業務往來:若資金往來真實合法(有合同、發票等),一般不牽連。 異常資金往來:如無真實業務、資金回流等,可能被調查,若涉及違法(偷稅、洗錢等)則會牽連。 被查公司問題嚴重性:若涉嚴重犯罪(虛開發票、非法集資等),合作廠可能被調查。 合作廠自身合規性:自身經營合規可降低風險,若存在違規則可能被追責。 答
老師,有一個同事2024年收到一筆獎金,但是他收到獎 問
那個不影響申報個稅的哈,難道沒有采集他的身份信息? 答
做賬的順序一般是先做發票部份,還是先做銀行部份 問
按照個人的習慣 先做銀行部分也可以,可以保證收付款憑證的順序 答
老師,這個屬于無權代理的那種情況呢1、無代理權的 問
該案例屬于超越代理權的代理行為(第 2 類)。 關鍵點:甲授權乙出售手機時限定 “不低于 5000 元”,乙以 4000 元出售,超出授權價格范圍,構成超越代理權的無權代理。 結論: B(無權代理行為)、D(效力待定)正確,因超越代理權屬于無權代理,行為效力待定 答
匯算清繳里面關聯業務往來表里面投資總額如何填 問
你好,如果是母公司的話,按實際投入的金額填寫。 答

老師,問下貨物期貨不屬于金融服務嗎?這道題怎么解釋
答: 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3〕154號)第一條第(一)項規定:“貨物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貴金屬期貨),應當征收增值稅。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下發〈貨物期貨征收增值稅具體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4〕244號)規定:“現將對貨物期貨征收增值稅的具體辦法規定如下: 一、貨物期貨交易增值稅的納稅環節為期貨的實物交割環節。 二、貨物期貨交易增值稅的計稅依據為交割時的不含稅價格(不含增值稅的實際成交額)。 不含稅價格=含稅價格÷(1+增值稅稅率) 三、貨物期貨交易增值稅的納稅人為: (一)交割時采取由期貨交易所開具發票的,以期貨交易所為納稅人。 期貨交易所增值稅按次計算,其進項稅額為該貨物交割時供貨會員單位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銷項稅額,期貨交易所本身發生的各種進項不得抵扣。 (二)交割時采取由供貨的會員單位直接將發票開給購貨會員單位的,以供貨會員單位為納稅人。” 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期貨交易有關增值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5〕1060號)規定:“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商品交易所通過期貨交易銷售貨物的,無論發生升水或貼水,均可按照標準倉單持有憑證所注明貨物的數量和交割結算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對于期貨交易中倉單注冊人注冊貨物時發生升水的,該倉單注銷(即提取貨物退出期貨流通)時,注冊人應當就升水部分款項向注銷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同時計提銷項稅額,注銷人憑取得的專用發票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發生貼水的,該倉單注銷時,注冊人應當就貼水部分款項向注銷人開具負數增值稅專用發票,同時沖減銷項稅額,注銷人憑取得的專用發票調減進項稅額,不得由倉單注銷人向倉單注冊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注冊人開具負數專用發票時,應當取得商品交易所出具的《標準倉單注冊升貼水單》或《標準倉單注銷升貼水單》,按照所注明的升貼水金額向注銷人開具,并將升貼水單留存以備主管稅務機關檢查。”
金融外包服務,可以做貨款嗎
答: 同學你好 要按照實際業務做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請問老師,我們是融資租賃公司,能做凈水器銷售嗎?個人對外開票只能是服務不能是貨物嗎?
答: 同學。這個要看你的經營范圍。如果有涉及到銷售類的就可以,沒有就不可以。


玲老師 解答
2019-11-27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