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老師,土地增值稅增值率20%以內免交土增稅,公司 問
公司出售在建工程時,該政策不適用。 答
請問老師,拆遷補償費是否有繳納1%增值稅及1%企業 問
若是一般納稅人,拆遷補償費 ,不涉及繳納1%增值稅及開具1%企業所得稅發票的政策 答
外購的消耗性生物資產包含運輸費嗎 問
外購的消耗性生物資產成本包含運輸費。 答
公司付款給員工采購,后面剩余部分員工微信轉款(實 問
您好,這個的話,財務費用,就行 答
小的餐飲業,一般需要做哪些 問
您好,你們是個體還是公司 答

請問老師,我們之前符合增值稅加計抵減的優惠政策,但是后面很多進項發票是商品了,收入也不是服務收入了,還可以繼續享受這個政策嗎?
答: 你好,可以的,到年底再重新計算是否符合
“收購廢鋼,廢鐵(無進項票,屬于再生資源回收)銷量出去是開13%專票,每個月大概2千萬左右” 請問老師,這個再生資源回收行業,有什么稅收優惠政策嗎?
答: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了落實國務院精神,進一步推動資源綜合利用和節能減排,規范和優化增值稅政策,決定對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政策進行整合和調整。現將有關政策統一明確如下: 一、納稅人銷售自產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提供資源綜合利用勞務(以下稱銷售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可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具體綜合利用的資源名稱、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名稱、技術標準和相關條件、退稅比例等按照本通知所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納稅人從事《目錄》所列的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其申請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時,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二)銷售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不屬于國家發展改革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的禁止類、限制類項目。 (三)銷售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不屬于環境保護部《環境保護綜合名錄》中的“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或者重污染工藝。 (四)綜合利用的資源,屬于環境保護部《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列明的危險廢物的,應當取得省級及以上環境保護部門頒發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且許可經營范圍包括該危險廢物的利用。 (五)納稅信用等級不屬于稅務機關評定的C級或D級。 納稅人在辦理退稅事宜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其符合本條規定的上述條件以及《目錄》規定的技術標準和相關條件的書面聲明材料,未提供書面聲明材料或者出具虛假材料的,稅務機關不得給予退稅。 三、已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納稅人,自不符合本通知第二條規定的條件以及《目錄》規定的技術標準和相關條件的次月起,不再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四、已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納稅人,因違反稅收、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受到處罰(警告或單次1萬元以下罰款除外)的,自處罰決定下達的次月起36個月內,不得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五、納稅人應當單獨核算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的銷售額和應納稅額。未單獨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機關應于每年2月底之前在其網站上,將本地區上一年度所有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納稅人,按下列項目予以公示:納稅人名稱、納稅人識別號,綜合利用的資源名稱、數量,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名稱。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請問老師,如果一開始滿足了增值稅進項加計抵減的優惠政策,可以持續享受多久?
答: 你好,到年終再重新核定


辣辣 追問
2019-11-11 17:48
徐阿富老師 解答
2019-11-11 18:00
徐阿富老師 解答
2019-11-11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