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立紅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2019-11-07 10:41
你好,納稅人丟失已開具的普通發票,大多是由保管不善造成。未經過稅務機關審核同意,發票取得方用開具方提供的復印件、證明等資料不能作為稅前扣除憑據。
(1)納稅人丟失已開具的普通發票的發票聯,應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規定,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丟失發票,應于發票丟失當日或次日(節假日順延)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并向主管稅務機關指定的報刊等媒介刊登公告聲明作廢。納稅人丟失發票辦理丟失聲明的,必須在具有全國報刊號的報紙上刊登。
(2)開具發票一方丟失已填開的發票聯,應重新開具發票交對方入帳。重新開具發票時,應在備注欄填寫丟失發票的客戶名稱、發票種類代碼和號碼、金額,開票單位。開具發票方記帳時附上丟失發票的其他聯次作為合法入帳憑證。
(3)取得發票一方丟失已填開的發票聯,應取得原簽發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并注明原來發票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由經辦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才能代作原始憑證。實行電子發票的,由開票方按丟失發票代碼、號碼查詢打印(復?。┌l票圖片,加蓋開票方公章作為入賬憑證。
發票存根聯或記帳聯的復印件只能作為原始憑證的附件,不能直接代作原始憑證。
發票復印件經提供原件的單位注明“此件是我單位提供,與原件相符”,加蓋公章后,方可作為原始憑證。
(4)納稅人將在稅務局代開發票的發票聯或記賬聯丟失,可向開具發票的稅務機關申請出具曾于X年X月X日開具XX發票,說明取得發票單位名稱、購貨或服務的單位數量、單價、規格、大小寫金額、發票字軌、發票編碼、發票號碼等的書面證明,或要求開具發票的稅務機關提供所丟失發票的存根聯復印件,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可作為合法憑證入賬。
(5)納稅人丟失存根聯或記帳聯的,應取得發票聯復印件,發票復印件經提供原件的單位注明“此件是我單位提供,與原件相符”,加蓋公章后,方可作為原始憑證。
(6)納稅人丟失普通發票全部聯次的,按丟失空白普通發票處理。
稅務機關對丟失普通發票的納稅人,可以按《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包括:(五)未按照規定保管發票的”情形,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