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定期定額經營所得怎么報
冷酷的月餅
于2019-10-12 15:55 發布 ??4541次瀏覽
- 送心意
莊老師
職稱: 高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審計師
2019-10-12 15:59
定期定額個體戶如何納稅申報?
實行定期定額征稅的個體工商戶,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稅務機關規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可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簡易申報或自行申報。
經稅務機關確定采取簡易申報方式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按期繳清應納稅款后,可以不辦理申報手續。
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出現不適用簡易申報、簡易申報委托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辦理稅款劃繳失敗、未達起征點納稅人達到起征點、超定額申報等情形時,應按照稅法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向稅務機關辦理自行申報手續。
(一)報送資料
1、采取簡易申報方式的,不需報送資料
2、采取自行申報方式:
(1)相關稅種相應納稅申報表(2份)
(2)省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它資料
(二)辦理渠道
1、辦稅服務廳(場所)
2、電子稅務局、移動終端、自助辦稅終端,具體渠道由省稅務機關確認
(三)辦理時限
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完整的,稅務機關受理后即時辦結。
(四)辦理結果
稅務機關反饋申報結果。
(五)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納稅人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稅務機關跑一次。
3、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將影響納稅信用評價結果。
4、辦稅服務廳地址、電子稅務局網址,可在省稅務機關門戶網站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查詢。
(六)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2、《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
3、《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6號)
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合理簡并納稅人申報繳納次數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6號)
5、《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83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