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徐阿富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19-09-29 18:45
你好,去稅局申請可以自己代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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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第一條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按以下方法處理:
(一)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詳見附件),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未用于申報抵扣、但發票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的,購買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銷售方開具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以及購買方未用于申報抵扣并將發票聯及抵扣聯退回的,銷售方可在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信息表》。銷售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二)主管稅務機關通過網絡接收納稅人上傳的《信息表》,系統自動校驗通過后,生成帶有“紅字發票信息表編號”的《信息表》,并將信息同步至納稅人端系統中。
(三)銷售方憑稅務機關系統校驗通過的《信息表》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新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應與《信息表》一一對應。
(四)納稅人也可憑《信息表》電子信息或紙質資料到稅務機關對《信息表》內容進行系統校驗。”和第二條規定:“稅務機關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按照一般納稅人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方法處理。”
因此,您需要按照上述文件規定的情形,帶上所代開的專用發票全部聯次或者紅字信息表前往辦稅務廳辦理沖紅發票業務。
再攜帶以下資料前往辦稅服務廳辦理退稅業務:
1、《退(抵)稅申請表》4份;
2、多繳稅費證明資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原完稅(繳款)憑證復印件1份; 由于特殊情況不能退至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原繳款賬戶的還應報送:由于特殊情況不能退至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原繳款賬戶的書面說明,相關證明資料1份;指定接受退稅的其他賬戶及接受退稅單位(人)名稱的資料1份。
2020-05-07 10:58:51

現在不能在稅局開了,都是買稅控盤自己開的
2019-10-09 10:00:09

你好,去稅局申請可以自己代開的
2019-09-29 18:45:23

可以的,可以申請作廢,然后重開
2018-12-18 10:31:19

,是的,需要到稅務局代開專票
2018-11-09 11: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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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9 19:56
徐阿富老師 解答
2019-09-29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