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領導績效工資,補發2017.2018兩年,經財務經理同意放在當月工資綜合所得申報,有2個領導不公司干了,他講單獨放在全年一次性獎金發放這樣分開發放行嗎?
答: 分開發可以 但是申報是申報一次
發領導績效工資,補發2017.2018兩年,經財務經理同意放在當月工資綜合所得申報,有2個領導不公司干了,他講單獨放在全年一次性獎金發放這樣分開發放行嗎?
答: 可以,這個可以按照不同個人分別選擇。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在9月~10日領取失業金期間自任法人注冊公司創業。11月起新公司重新購買社保及發放工資。但是委托財務管理公司辦理相關業務時務時申報了9月和10月工資,這樣怎么辦?
答: 你好? ?那你們之前? 9-10月實際有工資收入嗎 ?如果有的話就據實報即可。 如果沒有的話? 多報了就得去改申報表才行? ?


海之藍 追問
2019-09-25 08:34
岳老師 解答
2019-09-25 08:53
海之藍 追問
2019-09-25 10:02
岳老師 解答
2019-09-25 12:58
海之藍 追問
2019-09-25 14:29
岳老師 解答
2019-09-25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