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師,請問,我這邊是一個股份合作制分支機構獨立核算主體,我們向旅游局拿門票是190元,其向我們開具發票190元金額普票,然后旅游局有優惠政策規定,如果拿到6000張票以上,可按照165元一張門票的價格給我們,但我們必須開具165元的發票回去給他們,這是上面操作方法?不太理解。
光亮的水池
于2019-09-20 09:21 發布 ??802次瀏覽
- 送心意
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19-09-20 09:36
不對呀,應該是你們給他們開25一張的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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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呀,應該是你們給他們開25一張的發票
2019-09-20 09:36:11

你好 你們是要有租賃合同、約定租金 去稅局代開租賃發票 。 一般補助的話是需要提供相關證明資料的
2020-01-17 10:45:15

沒有什么優惠政策
2015-12-15 15:26:07

不行的。。。。。
2019-10-14 17:32:42

您好,1,繳納工資薪酬個人所得稅,增值稅,增值稅附加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2、學費免增值稅,具體優惠政策如下,3、收入確認最好以開具發票為準,不開具發票的,可以按每月分攤的學費來確認。
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附件3: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
一、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八)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
1.學歷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經過國家教育考試或者國家規定的其他入學方式,進入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獲得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的教育形式。具體包括:
(1)初等教育:普通小學、成人小學。
(2)初級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職業初中、成人初中。
(3)高級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
(4)高等教育:普通本專科、成人本專科、網絡本專科、研究生(博士、碩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
2.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是指:
(1)普通學校。
(2)經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級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成立、國家承認其學員學歷的各類學校。
(3)經省級及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成立的技工學校、高級技工學校。
(4)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技師學院。
上述學校均包括符合規定的從事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但不包括職業培訓機構等國家不承認學歷的教育機構。
3.提供教育服務免征增值稅的收入,是指對列入規定招生計劃的在籍學生提供學歷教育服務取得的收入,具體包括: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并按規定標準收取的學費、住宿費、課本費、作業本費、考試報名費收入,以及學校食堂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伙食費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學校以各種名義收取的贊助費、擇校費等,不屬于免征增值稅的范圍。
學校食堂是指依照《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14號)管理的學校食堂。
(九)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服務。
2018-08-22 2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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