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特別決議,有限責任公司是“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股份有限公司“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有什么不一樣呢?
答: 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按7人數計算,三分之二以上就是5人通過就可以,若按投資額計算,就用實收資本額乘以三分之二 股份公司股東大會的合法召開,是未設置任何出席人代表股份數額的要求底線的.因此,股份公司股東大會通過決議時要求的計算起點都是以出席人數,而不是以全部股份額. 其實你可以這樣理解,一般股份公司有成千上萬的小股東,開個會不可能把所有股東都召集來的.
請問有限責任公司召開股東會,持90%股份股東代表參會,是否持90%股份股東同意即可對決議內容生效?別外10%股份的股東沒出席,他說不用簽字
答: 你好! 可以生效的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老師,這兩句話有什么區別?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的特別決議是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但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特別決議是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答: 你好!比如100份股權,第一種是出席90份,那么有60份就可以通過了 第二種是100份,要有67份通過才行


哈哈 追問
2019-09-06 09:54
小于老師 解答
2019-09-06 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