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我6月底租房合同到期,7月重新簽了合同,在7月底重新更新了個稅專項扣除信息,為什么7月的專項附加扣除累計金額反而減少了一個月的?
答: 哦,您的合同期限是寫的什么時候到什么時候
請問各位老師,為什么專項附加扣除中,住房租金扣除,第一份合同7月到期之后,9月填了第二份合同,也是7月到期的,但是扣除金額會從第二份合同的開始時間即7月開始累計,而不是從第一份合同的開始時間累計呢?謝謝!
答: 同學你好,是申報系統有問題,建議租賃合同直接從1月起算填寫。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老師您好,請教您關于專項附加扣除中住房租金一項。符合扣除標準1500元每月,第一次申報:租房期限2018年8月-2019年9月,第二次申報:2019年8月-2020年8月,申報成功,現在我在個稅客服端查詢到的,只有四個月的房租附加扣除了,即6000元,沒有累加第一次申報的附加扣除,請問:(1)兩次租房合同變更了地址和合同編號之后,即使租房的時間是連續的,在系統中也不會累計扣除的月份嗎?(2)我能否在個稅系統中手動變更成11個月的房租金額,即16500元,謝謝您
答: 1.是沒申報一次,累計一個月 2.不可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