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我們之前是個體戶診所,現在變成小規模的中醫診所有限公司了,如何建帳呢?是要盤點存貨之類的作基礎數據嗎?如果有的存貨沒有相關發票怎么辦?還有納稅這塊,是根據開出多少發票金額納稅還是所有收入納稅???盤點的銀行、現金、存貨是作為實收資本嗎?中醫診所有限公司有稅收優惠政策嗎?感謝!
聰明的煎餅
于2019-08-31 06:22 發布 ??6361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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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詩晗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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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重新成立的公司,還是個體變更?
如果是重新成立,你是0余額建帳,作為新公司處理。
如果是個體變更,是把之前余額作為期初數據。
2019-08-31 07:46:36

同學您好,這是不符合政策規定的
2021-07-29 21:25:53

提高免征增值稅起征點到15萬元以下(含15萬),季度不超過45萬,日期為2021.4月起至2022.12月截至;但是2021年第一季度如果超過30萬還是按照以前的政策繳納增值稅。
2021-04-14 21:35:48

你好,要點一:月銷售額10萬以下小規模納稅人免增值稅
來看本次減稅要點:
一是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二是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三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通知》第三條規定的優惠政策。
五是《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1月20日,稅務總局明確了一些落地的細節問題。對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2019-11-20 06:50:29

你好
月度收入低于10萬元,季度低于30萬免征增值稅
月度收入低于10萬元,季度低于30萬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水利基金。
如果有附加稅應納稅額,可以減半征收
2019-02-27 10: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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